第七十八章 事故(第1/3 頁)
“你是說,丁為先生被從車裡移出來後座椅上留了一塊玻璃碎片,而現在它消失了?”
“事發當時留下的證物照片裡包括對駕駛座的留影。”傅輿景開啟他那一絲不苟的資料集,把得到的現場照片展示給其他人看,“我很清楚的記得這個椅子上有一個反射光點——雖然不清晰,但的確應當是殘留的車窗玻璃碎片之一——按道理只有這一個可能性。”
邵梓走上去看了一眼,不由得感慨:俞英健當真是撿到了寶。不論據理力爭的結果如何,這個傅輿景不僅記憶力絕佳,簡直是顯微鏡轉的世。
而傅輿景也不吝嗇於行動,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他還戴著手套在人造皮質的座椅上尋找了一番,確實沒見到那照相時以微弱光點的形式呈現在鏡頭中的玻璃渣。
“我們不能把這種小事當作證據。”孫警官實在是情緒穩定的典範,雖然不贊同對方的看法也輕輕皺起了眉頭,卻不因為傅輿景資歷不足而看輕他的判斷,“你要知道,這輛車被搬運的過程中需要吊車進行操作,雖然操作人員會盡量保持內部情況不變,但畢竟伴隨著行車和抬舉,難免會有一些顛簸。這種小型的物證,很可能就會在過程中被轉移了位置。”
傅輿景補充,“其他地上的碎屑分部並沒有大的變化,就意味著運輸途中沒有出現傾斜現象的失誤。”
“座椅不完全平整,抬升時也會有波動。你要考慮,運輸過程中難免會有小的顛簸。”
就連傅輿景到這裡也無話可說,畢竟孫警官的說法不無道理,態度也足以讓人理解。一個甚至只能靠反光來辨別存在的物證,它的消失有太多“誤觸”的可能性。
而且在立場上,如果就這麼認定有人在事發後進過存放物證的倉庫,動了裡面的車輛證物,就意味著直接指出交警大隊中有人失責——孫警官雖然非常配合調查,但不會因為更大機率下只是平常現象的疑點隨意去懷疑自己人,引發不必要的矛盾,因為這可不是輕描淡寫就能帶過去的指正。
“其實我剛才也有同樣的疑惑。”
邵梓突然發聲,引導幾人過來看車前部殘存的油漬,“我們知道,丁為確實在凌晨時吃過一份外賣,這種油汪汪的打包盒容易漏油,中途可能不小心把外賣袋油水撒到了車身上。但他沒有擦乾淨:這也很正常,在夜色下不那麼容易看到油汙的光澤,丁為忙著開車也不一定有時間處理。但是現在我們可以看到油漬上有人草率擦拭過的痕跡。”
孫警官上前觀察確認,他也無法否認這樣過多的疑點,但還是回頭,“也可能是救援人員擠在附近,尋找支撐點的時候不小心留下的。拖車工作的時候也可能產生摩擦。”
這種說法也存在可能性,但和剛才不同,他還是有動搖。
邵梓心想,隨後搖頭,“車禍發生時圍上來的群眾不多。為了防止嚴重損壞的車輛再出問題,他們先把丁為帶出來然後一起遠離了這輛車。救護車也是在車外把丁為接走的。至於拖車,我覺得不至於。首先車前側邊不是裝置會碰到的地方,其次從面積上來看,這更像是小型柔軟物體留下的擦痕——比如,帶著手套的人手。”
場面靜了一靜。
事已至此,孫警官的決斷也很迅速,“我去調監控。”
他是走了,剛才半蹲在地上檢查車前的傅輿景則站起身來,目光順著車輛外側一直看到車內。
“如果我所說的疑點也算成立,那麼就是有人曾經經過駕駛位的前端,然後在上車時碰到了座椅。車內的著力點有限,這個人甚至有可能是為了在這裡做些什麼而主動掃除了座椅上的雜物。無論是誰做了這種事,他都不可能希望自己的行為被發現,所以才戴上了手套,也會盡量避免一些會造成痕跡的無意義操作。”
邵梓接過了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