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頁(第1/3 頁)
孟流琛深邃的眼眸直直地望著她,全然沒有注意到,方才還在他的臉上肆意侵襲的冰雨此刻已經蕩然無存。因為在他的頭頂,多了一把傘。
那是個子矮矮的藍雪梧,拼命地踮著腳尖,舉高手臂在幫他撐傘的模樣。
他們都是最聰明的人,也都是最愚蠢的人。
他們都在愛著,也都在被愛著。
☆、第162章 最終章 :愛是永恆
人生短暫,最多不過百年,凡人來世間走一遭,哭過笑過,悲過喜過,愛一場,恨一場,都將在生命走到句點的那一刻灰飛煙滅,融入風裡,飄到海里。十年說長不長,短到只佔了生命長度的十分之一,說短不短,長到又過去了生命長度的十分之一。
十年後的立冬,跟十年前一樣,下起了傾盆大雨,藍雪梧把女兒放下,關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腦袋。十年了,她的女兒已經四歲了。跟明哲的認識是在一場飯局上,他是一名外科醫生,不英俊但才華橫溢,深得父母的喜歡。在後來的相處中,她發現明哲是一個外冷內熱的男人,他不善於表達,不會說一些甜言蜜語,但是會全心全意地對她好,結了婚以後,明哲從來不讓她做家務,做飯,她每天只是像一個公主一樣,吃飯,玩樂,什麼都不用操心。
若問她愛不愛他,應該是愛的吧。兩個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鐵石心腸的人也不會毫不動情。更何況明哲是那麼完美的一個愛人。結婚以後,藍雪梧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更是養成了在每天的日記裡,都會提起那個人的習慣。比方說,今天見到流琛哥哥了,他穿著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說,好久沒有見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過的好不好。
曾經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戀,她忘不掉他。
一直到生了女兒之後,那段時間她身體很不好,每夜每夜的發燒,出虛汗,脾氣也變得很暴躁。明哲請了長假,每天守在她的床邊悉心照顧她,她甚至不知道他連續多少天沒有閤眼。打那之後,日記裡固定出現的人不再是孟流琛,他變成了明哲。
每個人年少的時候都遇到過以為會是此生摯愛的人,那種純澈的感情有時候並不長久,它也許熾烈,也許充滿讓人想要不顧一切的熱情,但是平靜過後,才能真正意識到,真正值得自己攜手一生的人是誰。
她想,她命定的那個人,大抵就是明哲了。
女兒坐在旁邊的羊毛地毯上玩樂高,她手裡握著遙控器,看著電視上那張英俊依舊,深邃依舊的熟悉的臉龐,嘴角揚起一抹淺淺的微笑。
&ldo;今天能夠請到路氏集團的董事長,孟流琛,孟董來我們節目作客,麗莎我突然覺得我們整個演播廳瞬間提升了好幾個檔次啊。&rdo;
女人沖身旁的男主持人點點頭:&ldo;沒錯,我看現場的觀眾也很熱情啊,那下面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我們最英俊也最年輕有為的企業家孟流琛孟董!&rdo;
十年,他再也不是以前那個莽撞的毛頭小子了,真好。
&ldo;其實能有今天的成就,我要感謝的人有很多。我曾經也有過迷茫和自暴自棄的時候,那個時候覺得自己可能要就這樣碌碌無為的過一輩子了。不過後來我遇見一個女孩兒,她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話,她說,流琛哥哥,放心向前沖,你一定能行。&rdo;
&ldo;麗莎,是我聽錯了嗎?我們孟董是要當著全國觀眾的面兒深情告白嗎?看來節目播出後不少女孩要&l;失戀&r;了呢……&rdo;
孟流琛笑著搖搖頭:&ldo;她是我生命中的貴人,一個比妹妹還要親的親人。除了她之外,我最要感謝的人,是我的姐姐……&rdo;
藍雪梧揉了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