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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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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是在與誰的論爭中說的,反正薩特認為,不應該把“神的視點”帶入小說中。

“雅克拼命剋制住湧上來的厭惡感,離開了那裡。”當這樣的句子出現在小說中時,我們會問,這是“誰”寫的?小說家就像全知全能的神一樣,對作品中所有人物“沒有說出口來的話語”和“不具備形態的情愫”等無所不曉,可這是否妥當呢?小說家有什麼權利,可以賦予自己對全世界,對所有人的內心都能一覽無餘的特權式視點呢?

的確,薩特說過這樣的話。(我記得是這樣。不過,由於時間久遠,只能是依稀記得了。)

當時,我也覺得薩特說得很有道理。想來,小說家妄自尊大地從“神的視點”睥睨登場人物,宛如操縱傀儡一般來控制小說人物,的確很荒唐。因為在現實中不可能存在著全知全能的作者。

所以,人們都對薩特的見解表示贊同:應該從文學中摒棄“神的視點”。

沒有異議。

小說家應該竭力避免站在神的視點上,不得濫寫那些超出在登場人物所棲息的虛構世界內才能真正看到和聽到的東西。其後,這種見解理應化作了不成文的規定。

從那以後又過去了半個世紀。不過,作家們依舊還允許全知全能的寫者,詳細地書寫著登場人物的內心世界和尚未發生的事件,還有登場人物不可能知道的事情。甚至有些天真的作家還會驚訝地質疑道:“哎?!為什麼不可以採用這種寫法呢?”

這意味著,儘管薩特的近代文學批判在理論的表層上頗具合理性,但卻並不具備絕對的現實性。

即是說,在某個地方存在著“漏視”。

即便像薩特這樣具有敏銳知性的人也存在著“漏視”的時候。

薩特的漏視就在於沒有注意到這樣一點:實際上在某種情況下,原本只有全知全能的神才能看見的東西也不時會顯現出來,而且,我們也知道這一點。

在我們身上常常發生諸如此類的事情,覺得自個兒就儼然是自己創作的小說中的主人公。

遇上“百分之百的女孩”,就是這樣一種體驗。

“我無奈地凝眸注視著一生中唯一的幸福機遇從身旁逃走。”——說著這句話外音的人,就是那個“作為敘事者的我”。這個“我”對我出生後產生的所有體驗、情感和思考無不熟知,而且對此後將在我身上發生的一切也無所不曉。

遇上“百分之百的女孩”,換言之,就是與“全知全能的我”邂逅相遇。這個“全知全能的我”將她與此前所遇到的所有女孩,還有今後將要遇見的所有女孩進行全數比較後,得以作出判斷:她就是最理想的女孩。如果不是設想存在著一個全知全能的我,而且這個“我”超越了時間和空間的限界,對自己經歷的一切和未能經歷的一切都擁有一張詳盡的清單,那麼,“百分之百的女孩”這樣一種措辭就不可能成立。而且,寫小說就意味著,能夠把“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個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過”寫得就和“我在原宿后街上吃了一個百分之百的牛肉漢堡包”一樣。

小說這種形式沒準就是以“剛才那一瞬間,我從神的視點看到了世界”這樣一種全能體驗為原型而構築起來的事物。

總覺得就是這樣。

勞倫斯?斯特恩那部開了近代小說先河的《項狄傳》①就是從主人公特里斯舛?項狄回憶母親因父親的精液而受精的瞬間開始的。(不,毋寧說總是遲遲不予開始。)也許人們會問,這個事無鉅細地記述了直到自己出生為止整個經過的作者,究竟是何許人也?而斯特恩大義凜然地忽略了這種疑問,就彷彿不可能有人會發出這等粗俗疑問似的。而正是基於這一點,近代小說才得以呱呱墜地的。

儘管人們喋喋不休地預言近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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