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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訟師任修賢(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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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對簿公堂,必要先了解其流程和參與者。

在宋朝的時候,對簿公堂出現的場景其實並不多,我們都看過包青天系列劇,看著鐵面無私的包拯每日不停的審斷各種案件,這便是文學的誇張,其目的主要為塑造包拯的形象,使其更加的立體。

宋朝無論是骨子還是皮表都是傳統的儒,儒皮儒骨,而儒家的思想中提倡無訟。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這便是儒家廣泛化治理天下的理想狀態,希望得到的是一個全國上下人人講信用、和善共處,不出現任何的矛盾糾紛。

因此,當社會中出現了需要對簿公堂的矛盾糾紛時,恰說明當地的官府、教諭再治理當地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那麼反饋到中央統治者或者整個統治階級眼中,便是當地的官府、教諭都存在學術不精的問題,應當予以一定的訓誡。

所以在這一時期,衡量地方官府治理能力好不好的標準,不是如電視劇中的包拯那般,每日審斷多少案件,而是一起糾紛都沒有。

真要是天天打幾場官司,那包拯早就被撤職流放了。

你得把地方管理的多麼糟糕,才會天天都有刁民之間齟齬叢生,苟且不斷?

“聖人不以聽訟為難,而已無訟為貴。”這是朱熹在基於當時宋朝背景下說出的總結語,足說明大宋對於矛盾糾紛的一種處理態度。

地方也好、中央精神也罷,在面對民間的矛盾糾紛,希望的不是透過訴訟和對簿公堂來處理,而是希望在過堂之前就透過調解甚至是官府、民間一些有威望的人來化解掉。

這也是為什麼駱永勝的騙局敗露之後,曹德貴等人還三番五次的去尋侯三,希望後者可以出面,在這件事中,雙方儘量尋求一個較為平和的方式來處理掉,不到萬不得已,沒人想見官。

從這一角度來出發,駱永勝這個外來者,是破壞了此時社會普遍遵守的一種規則。

他在曹德貴等人的眼中,就是一個不按照常理行事的粗鄙之人,無形中也暴露了他的身份,那便是不像他裝出來的那般,家世顯赫。

既然是追求無訟,說明還是有訟的,有訟,便自然會有訟師這一職業。

一個被宋朝士大夫階級所深惡痛絕的職業。

社會的認可度甚至不如乞丐流民。

只有等到神宗年之後,宋朝沿海地區的商貿行為開始迅速繁榮起來,商業領域開始滋生越來越多的醜陋,使得訴訟行為密集叢生,訟棍這一職業才逐漸為人所接受,但也如夜壺一般。

用時去尋,用罷還要唾棄一口。

而且訟師多隻承擔商業行為中的官司,絕不插手涉及人倫道德類案件,這是當時宋朝社會思想絕不可能接受和允許的。

曹德貴等人來報官,一樣帶了訟師,遞了訟狀,跪在堂下將所報之事陳述分明。

“自上月始,有一名為駱永勝的商人置永勝商號,宣言要在洪州興建一集日用、糧油、衣布、工具等商品進行統一銷售的市行,取名為百貨商場,並不斷對外稱要在長江口岸拿下幾個專用碼頭,來為他的百貨商場進行供貨,以一家之力供洪州半城所需。

我等經商之人,思這百貨商場興建之後可便洪州之民,為家鄉父老計,故而慷慨解囊紛紛入股,砸入重金。然這駱永勝錢財一取便不在提興建百貨商場之事,拿錢瀟灑,奢靡浪費,如此歹人,望請堂尊嚴懲啊。”

跪在堂下的曹德貴一眾,聲淚俱下,嚴詞控述,直把他們這些人的初心都說的偉岸正派,自然把駱永勝罵的狗血淋頭,十惡不赦。

高坐案首的章炎臉色亦是難看不少,一拍驚堂,喝問一句。

“此話當真?”

“我等草民,天大的膽子也不敢欺瞞堂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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