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第2/2 頁)
目前整理出來的七萬多文字來說,的確是這樣的。
當然再次重申,本書名叫《中國靈異事件備忘錄》,所以大多數的章節也都是以講述者的口吻來記錄的,此章除外。
閒話不多說了,省去學校領導的溝通和路上的閒言碎語,直接來到案發現場。這是一個男生寢室,死的也不出意外是個男學生,他是吊死在了上下鋪的鐵架上。
有人會說這樣的高度怎麼可能吊死人,就算個子再矮踮著腳尖也夠了,就算不夠踩住下鋪也能脫身吧?在這裡容我普及一下,只要一口氣上不來人就完了,而且上吊的時候一旦掉的準了當時就脫了力,手根本抬不過肩膀,最多在胸口亂撓,甭管你怎麼冷靜也難以有力氣掙紮了。
故此派出所的審訊室裡和看守所裡大多要收繳腰帶鞋帶等物,因為這些都可能回作為上吊的工具,其實就是毛巾也能勒死人。而且這一切高度不限,我認識有一位長者就是因為想不開,吊死在了門把手上。套住脖子,坐在地下,往下一出溜,人就已經失去抵抗力了。在這裡老鬼提醒諸位,千萬不要用繩子套住別人脖子開玩笑,甭管是佯裝還是嚇唬別人,因為這很可能會在一不小心間要了他人的命。
當然說到看守所或者在派出所充當臨時看押作用的審訊室中,要收繳這些可以勒死人吊死人的東西這一點也不能一概而論,看守所嚴一些,派出所則不是必然,要分情況。比如我曾經的因為各種各樣原因的一日或兩日遊就沒有被收去,是因為我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過度悲傷和過激行為,犯不上自殺或者殺人,故此此事也得因人而異。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