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堅決要離婚的易大媽 求鮮花月票(第2/2 頁)
“謀殺,害命,脅迫婦女,其中任何一項都足夠你進去了。”
“如果不同意的話,那麼我們就要開始偵查,到時候你進去蹲監獄可不要後悔。”
“而且一旦確定你成為過錯方,那麼你的財產是要都歸女方,也就是全部給了楊秀娥。”
“你想好了,確定要不同意嗎?”
聽了李隊長的話,鄰居們都十分的震驚。
因為他們平日裡從來沒有聽說過這些專業名詞。
李隊長又說道:
“現在是私下調節,你同意賠償楊秀娥,你們倆離婚了,這件事情也就算了解了。”
“如果你不同意,楊秀娥要起訴你的話,那麼你什麼也得不到。”
李隊長知道,楊秀娥說的這些,想要找證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而且取證,是需要花時間的。
一旦開始查證,也就意味著易忠海和楊秀娥徹底撕破臉。
易忠海這人陰險狡詐,略動手腳,把楊秀娥攆出去楊秀娥徹底就沒了活路了。
楊秀娥一個家庭婦女,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年紀也大了,在調查取證期間易忠海這人把財產轉移掉,到最後楊秀娥一毛錢得不到,還落得個無家可歸。
而且這個年代,法律還沒有那麼的健全,即便是最後取了證,對易忠海的處罰也沒有多麼的嚴重。
現在只有趁早為受害人多爭取好處,讓受害人以後的生活好過一點,是最實際的。
王主任知道,李隊長這也是為了自己,如果自己的管理之下,有人蹲了監獄,這也是自己的政治汙點,治下不嚴,而且這個大院年年都還被自己評為先進。
那麼到時候自己勢必也會受牽連。
王主任冷哼一聲,說道:
“易忠海,你想如果進去蹲了監獄,別說一大爺這個身份了。”
“你自己的工作能不能保住都要兩說了。”
李隊長說道:
“易忠海,你同意私下調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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