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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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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狩獵的條件很簡單,一是要求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寫一份自願參加狩獵的免責宣告,並簽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慫恿下,劉邦糊里糊塗地填寫了宣告。

村裡德高望重的長者將參加狩獵的青年分成了五個組,每個組三人。狩獵得野豬的一組將被封最勇敢、最能幹的勇士稱號,不僅分得頭野豬,而且可以優先挑選所有在場的女青年為自己的心上人,同樣也優先得到所有女青年的挑選。

野豬雖是經過人工飼養後,最近一段時間才放歸這一帶的山林的,可它畢竟是帶了個“野”字,跟一般的家豬不同,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發起怒來,還是能傷害人的。

雖是這樣,人們為他們準備的狩獵工具卻很簡單,沒有槍,沒有馬,甚至沒有狗的幫助,他們所能握住的,僅是一把四分之一橢圓形的殺豬刀,好像他們這次去不是狩獵,而是殺普通的家豬,只要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就行。

劉邦沒想到狩獵會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進行,除了感覺新鮮外,更有一點刺激,他雖在書上看到過許多關於狩獵的描寫,可就算描寫得再精彩,也是在書上,跟現實中親身經歷的有很大的不同。

跟劉邦分在一組的另外兩人,一個叫阮咸,一個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其中阮咸是經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經驗相當豐富,不過他已經參加過兩屆(注:每兩年舉行一次)這樣的狩獵篝火晚會了,卻還是一無所獲,既沒有拿到勇士稱號,也未能俘獲哪位姑娘的芳心。他依然沒有死心,今晚參加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於阮元,除了臉上有幾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徵外,其餘的則再普通不過了。

阮咸有了上兩次的經驗,自然一開始便將他們往正路上帶。離火堆兩公里是林子最茂密的地方,阮咸很快就帶著劉邦和阮元到了那個地方。按照他的說法,他上兩次也是用這方法迅速到達這裡的。

劉邦聽了他這話心裡就不禁納悶了:既然他上兩次都是第一個到達這裡的,為何他就沒有遇到野豬呢?鬧得要一連參加三次之多?這其中必有蹊蹺之處!劉邦有了這判斷之後,禁不住問阮咸道:“你既然三屆都有參加,可清楚上兩次他們都是在哪裡獵到野豬的?”

阮咸摸了摸鼻子道:“狩獵到野豬的地點是保密的,那三個勝者總會將野豬拖到火堆旁。而且村裡的長者也不許他們洩露出去。不過據一些人私下裡傳,每次狩獵到野豬的地點都不同,野豬不可能呆在一個地方等人們去獵取的。我覺得它有可能選擇最茂密的地方藏身,所以就帶你們來這裡了。”

對他的這話,劉邦自然是嚴重的懷疑,但既然他堅持,也不得不陪著他尋找一陣。然而一個時辰過去了,他們不僅沒見到野豬的影子,就連豬蹄子印都見不到一個。如此一來,就連一直都做悶聲葫蘆的阮元也埋怨起來,道:“我聽說前兩天曾有野豬出來南邊的山坡偷木薯吃,我們不如到那裡去碰碰運氣吧?”

劉邦想道,野豬既然在那裡偷過木薯,人們自然會注意到那裡,說不定早已有人埋伏在那裡了,這時才趕去,什麼都晚了。不過野豬也是有一點點智慧的,前兩天在那裡出現過,今晚未必還敢去那裡,可它的肚子總是要填飽的……於是問阮咸道:“你知道這附近一帶,除了南邊山坡有木薯外,別的地方還有木薯之類的嗎?”

“離這五公里的東邊山坡不僅有木薯,還有紅薯、玉米、花生。不過那裡有好幾戶人家,且地勢平緩,野豬敢到那樣的地方嗎?”阮咸道,他是絕不相信放歸山林不足半個月的野豬會有那麼大的膽子,竟敢到人煙密集的地方偷東西吃的。

“今晚留給我們最大希望的就是那個地方了,不然的話,這麼大一片林子,叫我們到哪裡去找野豬呀。”劉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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