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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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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著,誰他媽還能夠保證革命的隊伍裡就一定沒有反革命分子混入?

這就相當麻煩:倘若是因為我忘記了關門而導致個別道貌岸然的好色之徒趁虛而入,使睡夢中的李嵐遭遇到了不測,此時依然稀裡糊塗而失身的李嵐就此賴上我,也是順理成章的。這樣,且不說從法律角度看最終責任在誰,起碼在事實真相被查個水落石出之前,這口黑鍋,我是背定了的。讓我背這樣的黑鍋,我當然極其不願意。

諸位別以為我對男女之事整天滿嘴跑火車,就可以據此推斷出我是一個在性方面態度極不嚴肅的人。這種從表象來推斷本質的方式是非常錯誤的,能不能說和會不會做,其實完全是兩碼事。舉世聞名的培根同志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他閣下論這論那地論出了許多經典傳世名言,可能夠用到他自己身上的,毛都沒有幾根。不錯,在男女這種事情上,我確實向來是不怎麼感冒,對那些介乎於人性與道德之間的爭議,比如“未婚該不該同居”啊,“偷吃禁果後,是男的吃虧還是女的吃虧”啊之類的話題,也絲毫沒有興趣。甚至對別人愛怎麼玩*,我都一直認為是他們自己的事,態度是既不反對,也不非議。但是,這一切,並不意味著我自己在這方面,就真的很隨便。諸位也許不相信,像我這麼一個說起葷段子來一套又一套、對生理學和心理學也都算是瞭解比較徹底的人,至今為止,居然會壓根兒沒有正兒八經地戀愛過,也沒有性方面的實際經驗。不怕您笑話,按民間流行的話說,我屬於處字號的男人,是一隻“童子雞”。

一個二十好幾的正常男人是隻“童子雞”,在如今的人看來,簡直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如果把這種事貼到網上,估計不是被男人盡情嘲笑、被女人無情挖苦,就是引來一群樓鳳們的親切問候。但我還是豁出去了,某些龍哥鳳姐之類的同志為了成名都敢面不改色地故意暴醜,我為了洗脫罪名,當然更義不容辭。

儘管我沒有真正戀愛過,沒有和哪個女人有過深層的肉體接觸,對戀愛過程中精神和肉體的感受是愉悅是痛苦也不甚了了,但我清楚“童子雞”變成“成年雞”之後的後果。很多事情,並不一定必須親自實踐一下才能明白後果的,前人之所以強調要借鑑歷史經驗教訓,目的就是希望那些曾經傷害過人們的歷史,不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新上演。

我就是一個善於借鑑歷史經驗教訓、不希望歷史在我身重新上演的人,根據歷史經驗總結以及我親眼目睹的事實,我得出瞭如下結論:兩個人愛著愛著,一旦忍不住進行了深層的肉體接觸,對我而言,麻煩上身就是一定的。

我的總結過程如下:

雙方扯上肉體關係後,結局無非兩種,一種是走向人們通常所說的“婚姻殿堂”,一種是始亂終棄。有人所謂的第三選項即“永遠的情人”,是比較扯蛋的事,你得先問問人家的丈夫或妻子答不答應,故不予考慮。無論是哪一種,對我這個逍遙自在慣了的人來說,都不是件好事。且不說在我“提上褲子不認賬”之後,會不會像我那位倒黴哥們袁弘那樣被小妞提著菜刀追得滿街抱頭鼠竄,就算我提上褲子認賬,將革命進行到底走進婚姻殿堂,那種被女人粘上後再也不能脫身、再也不能隨心所欲生活的日子,別說過,想想都能讓我不寒而慄。

我家老爺子,就是一個擺在我面前的深刻教訓,這麼一個在戰場上殺人不眨眼的傢伙,大大的革命功臣,就因為當年過不了美人關,一頭栽在了老太太的手上,現在連抽顆煙都得躲到陽臺上去。說起來,簡直替我們老龔家丟盡了臉:諸位有所不知,若恰好逢我在家,他就得抓我的差,讓我像《雞毛信》裡的放羊娃那樣替他望風。每每看到他抽菸時,眼神警覺就如時刻等待鬼子進村的“訊息樹”倒掉,我都忍不住由衷嘆息:天可憐見!真不知道這漫長的、簡直不是人過的日子,他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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